一、所有研究生的答辩工作应在2023年5月24日(周三)之前全部结束。
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的要求(申请人的导师不得聘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
1.博士:
答辩:至少5人(人数须为单数),正高,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应占多数。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可不聘请校外专家,不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若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人数不足无法组成答辩委员会,聘请校外专家一人。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专家担任。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2.学术型硕士:
答辩:至少3人(人数须为单数). 要求:副高及以上,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至少2人,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应占多数。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正高级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答辩:至少3人(人数须为单数),要求:副高及以上,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至少2人,校外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实务部门的专家至少1人。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正高级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2、3条中: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
三、关于答辩的相关要求
1.严格执行《苏州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暂行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67号)【见附件5】,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应与导师签署学位论文所有数据真实性和原创性的承诺书【见附件9】,承诺书在答辩8天前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后方可启动答辩申请,未提交符合要求的承诺书不允许参加答辩。
2.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和论文评阅结果处理按照《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 【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文件规定组织论文答辩,并认真做好答辩记录。
四、关于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提交的提示【系统中的“毕业与学位”模块】
1、送审后修改登记
(1)按盲审意见修改论文;
(2)填报【送审后修改登记】模块,并上传修订模式下的论文,并完成审核;
(3)完成系统中培养环节填报,完成审核后,导出《培养手册》,打印一式两份,手写签字。
2、申请答辩
(1)学生端至少提前一周录入【学生答辩申请】模块,并完成审核;
(2)《学位申请书》中答辩前部分完成填写,打印一式两份,手写签字。
3、说明:《培养手册》(纸质版一式两份)和《学位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在答辩前准备好,备答辩现场用。
4、答辩完成后
(1)填报【答辩结果录入】并完成审核;
(2)按答辩意见修改论文,并填报【答辩后修改登记】,并上传修订模式下的论文,并完成审核;
(3)完成《培养手册》、《学位申请书》中的答辩部分。
5、申请毕业与学位
(1)填报【毕业学位信息录入】.
5月28日之前,拟于2023年6月申请毕业或学位的研究生在管理系统的“毕业学位录入”模块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以此类推:6月28日之前,拟于2023年7月申请毕业或学位的研究生在管理系统的“毕业学位录入”模块填写相关信息;7月28日之前,拟于2023年8月申请毕业或学位的研究生在管理系统的“毕业学位录入”模块填写相关信息;8月28日之前,拟于2023年9月申请毕业或学位的研究生在管理系统的“毕业学位录入”模块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最终版论文查重,上传最终版论文,应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和委员名单》。
拟于2023年6月申请毕业或学位的研究生将学位论文修改完善后的最终版提交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查重,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查重结果导入管理系统。经查重通过的研究生,于7月5日前在“终版论文上传”模块按要求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
五、请研究生将以下材料填写完毕后在2023年5月26日(周五)上午11:00之前交至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网址教务办公室(新能源大楼附楼110):材料请装在透明文件袋中,每人一袋
请注意:以下全部上交纸质版。
1.苏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或苏州大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贴照片,原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注意:最后一页学位审批替换成有名字的(即附件8)。
所有导师、专家组长、教研室负责人签字部分全部完成。
日期全部填写完毕。
2.苏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或单盲评阅书(一式两份,平台送审的评阅书须由研究生本人从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毕业”栏目下“评阅管理”模块生成并下载)
3. 苏州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培养手册(贴照片,原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注意:研究生院要求内容全部手写(黑色钢笔)或打印,修正带涂改和打印纸粘贴无效。
申请人、导师、专家组长签字部分全部完成。
日期全部填写完毕。
4.苏州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与相应的成果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审核人签名”由导师签名)【若已经交过并不需要更新,不用再上交;若相应成果复印件未交者,请将此材料重新全部提交;若科研成果有增加或变动者,请将此材料重新全部提交】(博士一式2份,硕士一式1份)
5.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思政科发,如丢失请联系辅导员或自行复印)
6.《研究生科研记录答辩前审核情况表》(附件13,审核人签字完成,具体要求见学院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及开展研究生科研记录全面督查工作的通知(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网址)》/0f/86/c10427a528262/page.htm)
7.《苏州大学重点人群研究生学位论文校内专家评价表》和带修订模式的学位论文最终稿电子版(《评价表》见附件11,具体要求见学院通知《关于学位论文质量风险较大的重点人群、以及学位论文盲审一个不合格且提出申诉的相关工作通知》/1a/25/c10431a530981/page.htm)
8.答辩表决票(学院盖章后使用)【见附件7】。
9.学位论文:论文首页“声明”本人及导师签字。并上交苏大学位办若干本(具体册数按照学校规定,一般由印刷点留存),学院2本,论文的(PDF格式)电子版上传时间请关注学校通知公告。
请注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和委员名单》(附件10)编入研究生学位论文,放在最后一页,作为学位论文的一部分进行存档。
10.此通知的提交材料的时间节点是针对2023年4月5日批次提交学位论文盲审、且盲审结果全部合格的研究生。以后批次的提交材料的时间节点依次顺延一个月,例如:2023年5月5日批次提交学位论文盲审,且盲审结果全部合格的研究生,提交材料的时间节点为通知中的时间顺延一个月整,以此类推。
六、另外,针对论文初次盲审有不合格、论文答辩有不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有不同意者,提供以下3份pdf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或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于6月1日之前(拟于2023年6月申请毕业或学位批次。若次月申请毕业或学位批次,上交时间依次类推整一个月)发送至邮箱nyxy110@suda.edu.cn。
(1)《论文盲审评阅书》(从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毕业”栏目下“评阅管理”模块生成并下载)
(2)《答辩记录》
(3)《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意见修改情况登记表》(管理系统下载)
注意:以上表格请在网上下载:苏大主页-学校概况-研究生院-培养工作-相关下载http://yjs.suda.edu.cn/8397/list.htm;或者苏大主页-学校概况-研究生院-学位工作-相关表格下载http://yjs.suda.edu.cn/d4/c8/c30308a316616/page.htm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的通知20170329.doc
附件3 2020.1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5: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8:学位审批(《学位申请书》倒数第二页,此页的“学位审批”栏中的“本人签字”一列不需签字).docx
附件11苏州大学重点人群研究生学位论文校内专家评价表.doc
附件14:gmis5.0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手册_学生端(2022年12月版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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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