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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网址)

发布者:王晓燕发布时间:2023-09-11浏览次数:10

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

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苏大学位〔201918号)、《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苏大研〔2020115号)以及《关于调整研究生学位评定、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等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下半年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盲审时间安排

学位论文盲审采用“随时上传,定期送审”模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随时将符合质量标准的学位论文上传论文盲审平台,研究生院于每月10号将该月份批次的学位论文集中送审。每月送审批次于10日截止相关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除外。

注意:根据《关于调整研究生学位评定、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等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召开研究生学位评定会议的时间为3月、6月、7月、8月、9月和12月中下旬,请各位同学酌情安排自己的论文送盲审时间。

二、博士学位论文盲审

1.相关要求: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应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计划,取得相应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请及时安排预答辩,以便按时提交学位论文盲审材料)

2)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前,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凡预答辩“不合格”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盲审。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者应按预答辩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未按预答辩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不予受理。

3)学校使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系统”)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系统。学位论文在送审前,均应使用该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检测,不提交查重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各培养单位对导师同意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检测,根据查重检测结果,做相应处理:查重率未超过15%(含)的,正常进入下一环节;查重率超过15%的,不予受理。

请注意:请各位同学在系统提交盲审材料之前,在工作日到新能源大楼110办公室找王老师进行学位论文查重检测。

2.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1)盲审前论文查重:博士学位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学位论文盲审材料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盲审前学位论文查重工作,并将查重结果和报告导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学生可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学生端毕业与学位模块下“盲审前论文查重结果”中查看确认是否通过论文查重。

2)学生提交:学生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学生端完成毕业与学位模块下的“预答辩申请”“预答辩申请审核”和盲审前论文查重审核后方可在“盲审论文上传”栏目上传盲审论文。

3)导师审核:学生提交“预答辩申请”和“盲审论文上传”申请后,导师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教师端完成相应环节的审核。

4)学院审核送审名单:导师审核后,学院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秘书端完成“论文送审管理”等环节的审核。

请注意:学院在每月的5日从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里导出送审名单、学位论文、论文摘要、博士自评表等材料,汇总并整理之后上传至盲审平台,每月的5日未完成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操作全部流程的材料(即学生提交、导师审核全部完成),安排在下批次进行上传盲审平台处理,请大家把握好时间。

3.博士学位申请人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学位论文审核各环节后,学院研究生秘书从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里导出送审名单、学位论文、论文摘要、博士自评表等材料。各培养单位汇总后将以下电子材料上传至盲审平台【以下表格由学院完成,学生不用做】:

1)送审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1);

2)博士学位论文(PDF电子版,格式详见附件2);

3)论文中文摘要(TXT电子版,命名成10285_学号_ZY.TXT);

4)盲审博士自评表(PDF电子版,附件3,命名成10285_学号_ZPB.PDF)。

同时于每月10日之前报送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1)送审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1,需学院盖章,纸质版1份);

2)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提交《苏州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及相关科研论文材料。

(注:其他类别博士的科研审核材料可于论文盲审前提交,且最迟应于学位授予前提交)

4请各位同学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全流程操作的同时,请上交以下材料到学院教学办公室新能源大楼110),不可延误:

苏州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申请人签字,审核人处导师签字】(只需提供纸质版,与相应的成果复印件装订在一起)一式两份。(下载网址http://yjs.suda.edu.cn/88/44/c8368a493636/page.htm

三、硕士学位论文盲审

1.相关要求

1)硕士研究生应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计划,取得相应的学分。

2)学校使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系统”)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系统。学位论文在送审前,均应使用该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检测,不提交查重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各培养单位对导师同意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检测,根据查重检测结果,做相应处理:查重率未超过15%(含)的,正常进入下一环节;查重率超过15%的,不予受理。

请注意:请各位同学在系统提交盲审材料之前,在工作日到新能源大楼110办公室找王老师进行学位论文查重检测。

2.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1)盲审前论文查重:硕士学位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学位论文盲审材料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盲审前学位论文查重工作,并将查重结果和报告导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学生可以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学生端毕业与学位模块下“盲审前论文查重结果”中查看确认是否通过论文查重。

2)学生提交:学生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学生端里完成毕业与学位模块下盲审前论文查重审核后方可在“盲审论文上传”栏目上传盲审论文。其中,学院要求预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学生还须提交并完成“预答辩申请”环节。(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网址硕士研究生不需要预答辩)

3)导师审核:学生提交“盲审论文上传”后,导师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导师端完成“盲审论文审核”环节的审核。其中,学院要求预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导师还须完成“预答辩申请审核”环节的审核。

4)学院审核送审名单:导师审核后,学院研究生秘书应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秘书端完成“论文送审管理”环节的审核。其中,学院要求预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学院研究生秘书还须完成“预答辩申请管理”环节的审核。

请注意:学院在每月的5日从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里导出送审名单、学位论文、论文摘要、博士自评表等材料,汇总并整理之后上传至盲审平台,每月的5日未完成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操作全部流程的材料(即学生提交、导师审核全部完成),安排在下批次进行上传盲审平台处理,请大家把握好时间。

3.硕士学位申请人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学位论文审核各环节后,学院从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里导出送审名单、学位论文、论文摘要等材料。各培养单位汇总后将以下电子材料上传至盲审平台【以下表格由学院完成,学生不用做】:

1)送审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1);

2)硕士学位论文(PDF电子版,格式详见附件2);

3)论文中文摘要(TXT电子版,命名成10285_学号_ZY.TXT)。

同时于每月10日之前报送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1)送审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1,需学院盖章,纸质版1份);

2)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论文审核及查重结果反馈表(附件4,纸质版)。

(注:除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继续使用附件4,其余硕士不需再提供学位论文审核及查重结果反馈表。)

4请各位同学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全流程操作的同时,请上交以下材料到学院教学办公室新能源大楼110),不可延误:

苏州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申请人签字,审核人处导师签字】(只需提供纸质版,与相应的成果复印件装订在一起)一式一份。(下载网址http://yjs.suda.edu.cn/88/44/c8368a493636/page.htm

四、如果提交盲审材料时需要对学位论文进行排版,请自行提前和苏州大学文星印刷厂联系。苏州大学文星印刷厂联系方式:67605742

五、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查重系统为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2)”,论文查重率指标为“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鼓励各培养单位制定并执行比学校要求更严格的学位论文查重标准。

2.各培养单位务必妥善保管查重账号,并安排专人负责查重工作,严禁对校外论文以及非学位论文进行查重。如有违规,将被中国知网封号,后果自负。每篇学位论文原则上可免费查重2次。经答辩后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后的终版论文需上传到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在上传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还需进行“终版论文上传前查重”,并将查重结果导入系统,经查重合格的学生,方可上传终版论文。

3.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组织不少于3位同行专家组成论文审核小组,对拟送审学位论文的文本体例、数据图表、引用标注、参考文献、查重结果及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审改情况和评价意见等进行规范性审核,审核不通过者不予提交盲审。

4.学位论文盲审前,学生成绩须经研究生院学籍与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5.保密论文的审批应严格按照《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25号)执行。密级为“秘密”或“机密”的学位论文属涉密学位论文,密级申请应在论文开题之前进行。

6.盲审申请实行三级审核制,导师、学位论文审核小组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要求进行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主席签字同意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盲审。

7.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的处理按《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执行。

系统的相关操作说明,请见附件5。关于系统的相关操作未尽事项,请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522129065112546

特此通知。

 


附件1:送审论文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学位论文提交说明.rar

附件3:苏州大学盲审博士自评表.docx

附件4: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论文审核及查重结果反馈表.docx

 附件5: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相关操作说明.docx


关于答辩的相关文件

附件6: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7:2020.1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8:2020.8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pdf

附件9: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的通知20170329.doc

附件10: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11: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格式2023.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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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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