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研究生的答辩工作应在2024年5月22日(周三)之前全部结束。
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和论文评阅结果处理按照《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 【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文件规定组织论文答辩,并认真做好答辩记录。
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的要求(申请人的导师不得聘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
1.博士:
答辩:至少5人(人数须为单数),正高,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应占多数。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可不聘请校外专家,不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若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人数不足无法组成答辩委员会,聘请校外专家一人。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专家担任。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2.学术型硕士:
答辩:至少3人(人数须为单数). 要求:副高及以上,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至少2人,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应占多数。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正高级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答辩:至少3人(人数须为单数),要求:副高及以上,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至少2人,校外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实务部门的专家至少1人。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正高级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2、3条中: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
三、答辩前提交材料
1.严格执行《苏州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暂行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67号)【见附件7】,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应与导师签署学位论文所有数据真实性和原创性的承诺书【见附件10】,承诺书在答辩8天前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后方可启动答辩申请,未提交符合要求的承诺书不允许参加答辩。
四、申请毕业和学位前置流程
研究生须对照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和答辩专家意见逐条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根据盲审实施办法和抽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申请毕业和学位的前置流程须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关流程可参考《申请毕业和学位流程图》(附件14),具体要求如下:
(一)硕士盲审结果均为A、B或只有1个C且无D的,博士盲审结果均为A、B且未列入抽检范围的,在研究生教管理系统“送审后修改登记”栏目填写修改信息并上传论文修订模式的修改稿,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小组、研究生院等各环节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
答辩通过者应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意见修改后,在管理系统“答辩后修改登记”栏目填写修改信息并上传论文修订模式的修改稿,经导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毕业学位信息。
(二)上述之外的人群根据盲审实施办法完成不少于规定天数的修改后,还须根据盲审实施办法、抽检管理办法的要求,额外完成下列各项环节后方可申请学位:
1. 硕士
(1)盲审结果存在两个及以上C(无D)
培养单位组织不少于两名专家对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提交《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及校内专家评价表》(附件15,也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相关表格下载栏目下载)至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后,方可申请答辩。
(2)盲审结果存在D
须进行盲审复审,送原评阅结果为D和C(如有)的专家复审。复审结果均为A或B的,再次根据复审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在管理系统“答辩后修改登记”栏目填写修改信息并上传论文修订模式的修改稿,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小组、研究生院等各环节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
2. 博士
根据抽检管理办法,列入抽检范围的博士学位论文(查询方式:研究生本人的管理系统中提醒,各培养单位秘书管理系统查询,短信提醒)须根据盲审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不得少于盲审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天数,经导师、培养单位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校内抽检,相关流程如下:
(1)校内抽检申请及审核
待抽检论文作者在管理系统“校内抽检论文上传”栏目填写抽检信息并上传《盲审后修改登记表(送抽检用)》(附件16,也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相关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修订版论文(修订模式的word格式)和抽检论文(非修订模式的PDF格式)。其中,《盲审后修改登记表(送抽检用)》须经导师、培养单位和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其中跨学科招生的须由学位点建设主体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下同),审核通过后在管理系统中上传签字和盖章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须同步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质量监督办公室将组织专人对论文盲审意见修改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抽检评阅;审核不通过的,退还至研究生继续修改。
此外,盲审结果出现D的博士生,须额外完成以下流程后方可发起校内抽检申请:
按盲审专家意见修改完成后,由申请人的导师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汇报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其中跨培养单位(学科)招生的,由申请人的导师在学位点建设主体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原则上线下开展)汇报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其修改完成情况表决否建议申请答辩的,可申请参加校内抽检。
在导师汇报会召开前3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在管理系统“导师汇报会日程安排”栏目上传相关会议安排信息。研究生院质量监督办公室将安排专人参会,汇报会结束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建议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与汇总票》(附件17)签字盖章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邮箱:wangxy@suda.edu.cn。
(2)抽检论文评阅
列为校内抽检论文的作者在抽检评阅结果未反馈前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凡自行组织答辩的,研究生院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校内抽检评阅程序与结果处理参照抽检管理办法执行。
(3)抽检后论文修改登记及审核
抽检通过的学位论文作者须根据抽检评阅专家意见逐条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在管理系统“校内抽检后修改登记”栏目填写修改情况,上传论文修订模式的修改稿(word格式),下载《抽检后修改登记表》模板填写完整后,提交三级审核,即导师、培养单位和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院复核,核查是否按照抽检专家意见修改到位。三级审核通过的,在管理系统中上传《抽检后修改登记表》签字盖章电子版,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抽检后修改登记表》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审核不通过的,退还至研究生继续修改。
3. 抽检相关文件见附件20:《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五、关于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提交的提示【系统中的“毕业与学位”模块】
1、送审后修改登记
(1)按盲审意见修改论文;
(2)填报【送审后修改登记】模块,并上传修订模式下的论文,并完成审核;
(3)完成系统中培养环节填报,完成审核后,导出《培养手册》,打印一式两份,手写签字。
2、申请答辩
(1)学生端至少提前一周录入【学生答辩申请】模块,并完成审核;
(2)《学位申请书》中答辩前部分完成填写,打印一式两份,手写签字。
3、说明:《培养手册》(纸质版一式两份)和《学位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在答辩前准备好,备答辩现场用。
4、答辩完成后
(1)填报【答辩结果录入】并完成审核;
(2)按答辩意见修改论文,并填报【答辩后修改登记】,并上传修订模式下的论文,并完成审核;
(3)完成《培养手册》、《学位申请书》中的答辩部分。
5、申请毕业与学位
(1)填报【毕业学位信息录入】.
5月23日之前,拟于2024年6月申请毕业或学位的研究生在管理系统的“毕业学位录入”模块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以此类推:
6月23日之前,拟于2024年7月申请毕业或学位的研究生在管理系统的“毕业学位录入”模块填写相关信息;
7月23日之前,拟于2024年8月申请毕业或学位的研究生在管理系统的“毕业学位录入”模块填写相关信息;
8月23日之前,拟于2024年9月申请毕业或学位的研究生在管理系统的“毕业学位录入”模块填写相关信息。
11月23日之前,拟于2024年12月申请毕业或学位的研究生在管理系统的“毕业学位录入”模块填写相关信息。
2025年2月23日之前,拟于2025年3月申请毕业或学位的研究生在管理系统的“毕业学位录入”模块填写相关信息。
提交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最终版论文查重及上传
研究生于6月25日前在“终版论文上传”模块按要求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将终版论文下载后进行查重,查重不通过的退回研究生修改,直到查重通过为止。未上传终版论文的研究生,离校系统不予审批通过。
上传最终版论文,应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和委员名单》。
以后批次的最终版论文查重及上传的时间节点以此类推。
六、请研究生将以下材料填写完毕后在2024年5月23日(周四)之前交至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网址教务办公室(新能源大楼附楼110):材料请装在透明文件袋中,每人一袋
请注意:以下全部上交纸质版。
1.苏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或苏州大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贴照片,原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注意:所有导师、专家组长、教研室负责人签字部分全部完成。日期全部填写完毕。
2.苏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或单盲评阅书(一式两份,平台送审的评阅书须由研究生本人从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毕业”栏目下“评阅管理”模块生成并下载。评阅书中“论文评阅结论”处须盖学院公章)
3. 苏州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培养手册(贴照片,原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注意:研究生院要求内容全部手写(黑色钢笔)或打印,修正带涂改和打印纸粘贴无效。
申请人、导师、专家组长签字部分全部完成。
日期全部填写完毕。
4.苏州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附件19,与相应的成果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审核人签名”由导师签名)【若已经交过并不需要更新,不用再上交;若相应成果复印件未交者,请将此材料重新全部提交;若科研成果有增加或变动者,请将此材料重新全部提交】(博士一式2份,硕士一式1份)。博士生须将《苏州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18)发送邮箱wangxy@suda.edu.cn。
5.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思政科发,如丢失请联系辅导员或自行复印)
6.《研究生科研记录答辩前审核情况表》(附件13,审核人签字完成,具体要求见学院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及开展研究生科研记录全面督查工作的通知(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网址)》/0f/86/c10427a528262/page.htm)
7.答辩表决票(学院盖章后使用)【见附件9】。
8.学位论文:论文首页“声明”本人及导师签字。并上交苏大学位办若干本(具体册数按照学校规定,一般由印刷点留存),学院2本,论文的(PDF格式)电子版上传时间请关注学校通知公告。
请注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和委员名单》(附件11)编入研究生学位论文,放在最后一页,作为学位论文的一部分进行存档。
9、针对论文初次盲审有D、论文答辩有不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有不同意者,提供以下3份pdf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或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xy@suda.edu.cn。
(1)《学位论文评阅书》(管理系统“毕业”栏目下“论文送审管理”模块的“评阅意见查询”下载)
(2)《答辩记录》
(3)《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意见修改情况登记表》(管理系统“答辩后修改登记审核”栏目的“PDF打印”批量下载)
10、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存在两个及以上C(其余均为A或B)人员的《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及校内专家评价表》(附件15),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angxy@suda.edu.cn。
11.此通知的提交材料的时间节点是针对2024年3月4月批次提交学位论文盲审、且盲审结果符合学校文件要求的研究生。以后批次的提交材料的时间节点依次顺延一个月。
注意:以上表格请在网上下载:苏大主页-学校概况-研究生院-培养工作-相关下载http://yjs.suda.edu.cn/8397/list.htm;或者苏大主页-学校概况-研究生院-学位工作-相关表格下载http://yjs.suda.edu.cn/d4/c8/c30308a316616/page.htm
附件:
附件1:《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doc
附件2: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的通知20170329.doc
附件3: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4年).pdf
附件4: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5: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2024年4月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7:苏州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暂行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67号).doc
附件15: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及校内专家评价表.doc
附件18:苏州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汇总表.xlsx
附件20 文件: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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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30